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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总编,明天公安局有一个会吧。你们报社谁去采访呀?听说他们有大行动,您帮我说说,把你们的稿子借我参考参考。好不好嘛?”
“哦,应该是韩飞吧。你不是认识嘛!就凭你的魅力,这点小事还不就是一个句话?你要是跟刑警支队的王队长联系一下,说不定还能给你点内部消息,让你露一大脸呢!”高其昌的眼前出现了许飞燕那付另类前卫的装扮,咽了一下口水。
“王队长?他不买我的帐!上次我让他赞助点电话费,他都推三阻四的。他当他是多大官?这点事都不愿做,以为我真差那三头两百的电话费?多少人排队要给我买单,我都没干!我不答理他,他求我的机会多的是,到时候,看我怎么对付他。得了,不说他了。今儿这事,我就托你了,咱们老交情,照顾照顾,回头我做东。就这样定了。再见!”许飞燕的语速快得惊人,如果换成写稿子的速度就好了。
高其昌摇摇头,本来他是最看不起这样的人的,可又什么办法?这个许飞燕,别看水平不怎么样,社会关系可野着呢。有些事还真得靠她,犯不着跟她过不去。这样的女人不仅要交往,有些时候还要贴上去,关键时候要不惜血本,但就是不能娶回家做太太。“四大名记”哪个都不好惹。他妈的,像林湄这样的女人怎么这么少?他恨恨地,又咽了口唾沫。
又过了不久,成文斌又打电话回家,说要去美国打工。他的朋友许诺,只要花上几万块钱就一定能办出去。并且,办签证的钱,朋友也以先帮忙垫上。如果真办出去了,到外国玩命地打上几年工,很快就会还上本,挣一笔钱回来的。林湄所得出成文斌已经拿定主意了,就不再说什么,只是叮嘱一定好照顾好自己。
成文斌终于踏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。林湄也冠上了“留守女人”的名字。
刚出国时,成文斌一般每周打一次电话,通告家人自己在一家餐馆打工的情况,再了解一下家里的事情。最初的两个月,林湄还有些不习惯,夜色刚刚降临,就会进入等电话的状态,后来,她把做晚饭的时间向后拖延了一小时,在小健写作业的时候做家务,小健上床睡觉后,她才坐在电脑前写稿子。几乎每天晚上她都要写到半夜。守着电脑和月亮度过漫长的夜晚成了她的习惯。
新世纪第一年的夏初,那本书已初具雏形,林湄几乎承担了一半的工作,算一算字数,已十万有余。高其昌对这本书的前景十分看好,市里某些重要人物和知名企业都成功地被他收进书里,名利双收是不成问题的。
现在,除了报社里的日常工作外,他每天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对书的修改、校对和后期工作上,比如设计封面,请著名作家写序,找市长题写书名。自然,逢人就自吹自擂也成了重要功课。现在,他和林湄走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起来,一些不需要他亲自出马的事情就全权让林湄去处理。林湄也确实没让他失望,件件有条不紊。于是,他私下里不止一次地对林湄说:“小林,如果有机会,我一定想办法调你到社里工作,你比我们那些一线记者强了不止百倍。现在,你已经很有名气了,出笔不凡。社里的李总编已经58岁了,按道理该二线了,如果我占了他的位置,这件事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。就算他不退,这本书出了,再有个一年半载,咱们也可以运作,我看能成。”林湄听了很高兴,这一年多的格子总算没白爬。不过,她向来不喜欢把没有实现的事情看得太重――希望越大,失望也就越大嘛。况且,如果完全靠高其昌的力量进了报社,后患必是有的。
因为工作的缘故,林湄几乎天天都要与高其昌见面,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,她尽量避开晚上的饭局,总是拿孩子做挡箭牌。高其昌好像也改变打法了,对她并不强求,甚至有时,还主动劝她回家。有几次中午吃饭的时候,高其昌还带着不同的女人出现,有报社的记者和广告员,也有说不清和他是什么关系的女人。碰到熟人需要介绍,高其昌总是笑嘻嘻地说:“这是我姨家的妹妹。或者说是新请的作者。”林湄觉得又搞不懂这人的想法了。
高其昌自有他的想法。他的日子不能缺少女人的点缀,不能因为喜欢林湄就一心一意地等下去,那他岂不是太蠢?这个社会哪有天长地久的爱情,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都是明明白白的,没有好处的事情,谁都不会干。林湄虽然好,但让他就此结束从前那种多姿多彩的生活也是不值得的。林湄要靠他在这个圈子里闯荡,所以就不会逃到别处,而且就算哪天话说开了,林湄不同意,也不至于令他难堪。这个女人要占有,更要利用。这本书赚钱的事已经定了,按照这个思路,再出个三本五本,也不成问题,有了林湄,就有了文字量,况且她老公出国了,三十几岁的女人一定耐不住寂寞。到那时,哈哈,他越想越开心……
事情进展得出奇的顺利。
六月,书就正式出版了。林湄捧着书,使劲地嗅着油墨的芳香,感觉这种味道就应该命名为快乐。同时,她还拿到了一万元的稿酬。
一万元虽然不是很多,林湄拿着它却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了。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还刘云婧的钱成文斌打官司的时候借的。可刘云婧却说不急,倒陪着林湄逛了一天的街,添了几套衣服。林湄喜欢逛街的感觉,就好像在万千人海里寻找自己的知音。最喜欢那种对某件衣服一见钟情的感觉,就好像那是一个恋人,已等待自己千年万载。
从最后一家商场出来的时候,林湄已经迫不及待地换了刚买的服装。一件淡黄色底子上印着橙色郁金香的无袖连衣裙,将她的修长的身材衬得袅袅娜娜的,压着橙色蝴蝶结的白色高跟鞋更是将她纤细的脚踝显得步步生怜。刘云婧在她的旁边连声地叹息:“怎么什么东西你穿上都好看?我的衣服倒全像是偷来的?上帝真是不公平!”林湄笑了,拉她进了路边的咖啡店。
咖啡店里和外面根本就是两个世界,没有大大的太阳,开着冷气。举止高雅的侍者在舒缓的音乐的河流里飘来荡去,醇香的咖啡香让林湄有点怀疑自己是在梦中。一年来,生存的烦恼巨石一般地压在她的肩上,她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台赚钱的机器,除了写字和讲课之外,没做过别的事情,而今,那一切终于成了过去,她也由机器蜕变成了一个人,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活着的人。
咖啡还没有喝,她居然就有了醉了感觉,她冲着刘云婧摆一个优雅的POSE,扬了一下眉毛,眼里就流淌出了三十岁女人特有的风情。刘云婧隔着桌子拍着她的胳膊:“别气我呀!否则我要你加倍还债。”林湄这才坐正了身子,轻轻啜了一口咖啡:“我要过这样的生活,属于我自己的生活,就是要。如果可能,我还要做真正喜欢的事情,不是写字的机器!”
“你有这样的能力,我相信你。”刘云婧说得很郑重。是的,林湄是她见过的少有的聪慧、能吃苦,而又不媚俗的女人。现在女人要么很懒,要么很笨。
“云婧,你知道么,我想感谢你很久了,从念书那阵子起。我很少有女朋友,你是唯一的一个,我对你无话不谈,你像个姐姐一样照顾我,帮助我,实在是我的幸运。我也曾想,如果没有你,可能我会成为一个变态的女人。”
“也许吧。很多女生都不喜欢你的锋芒,你的聪明,你让她们显得太小了,而我在你的聪明照耀下却开出了花朵。这也是你不知道的吧。”刘云婧边说,边用茶匙搅着咖啡杯里的那些小小的泡沫,那些过去的时光仿佛就在这泡沫间起起伏伏,让她们不胜感喟。
又过了不久,成文斌从美国寄来一些钱,加上稿费,林湄提前还清了欠债。她居然有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。紧接着高其昌又通过招聘的形式让她成了《C城晚报》的一名合同制记者。虽然不是正式的,但是毕竟又前进了一步。
签合同的那天下午,高其昌坚决让林湄请客,林湄喜滋滋地答应了,几个熟识的经常在一起写稿子的朋友,男男女女,八、九位闹了一个下午,还策划出了第二部报告文学集的运作方案。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,酒已足,饭已饱,却没人提出回家。于是,有人提议唱歌,林湄就挥着手和众人一起钻进了KTV。
歌厅这样的场合,林湄来的次数很少,她总觉得一走进这里,人与人的关系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,而她是特别想把人与人的关系弄清楚的那种。尤其是男女关系,要么是朋友,要么是恋人,要么是夫妻。
此刻,混乱而又放肆的喊声充斥着她的神经,令她觉得世界一下子颠倒了过来,歌难道是可以用这种方式唱的吗?想起从前和小肖恋爱时,她挽着他的手臂在山间小路上散步,她边走边用轻柔的嗓音一只一只地唱着情歌。那种感觉怕是再也找不到了,岁月令她的嗓音暗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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