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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太平里的广记(..)”!
钱伤了脚趾头
翁逢春,游杭州。随车带了好多钱,装有两千金的袋子,就放在居住的房屋中。有天,他喝醉酒回房,踢到了藏钱袋子,脚趾头踢伤。翁发怒了:明天,我不把你们用完,我就不姓翁!
于是,他让人通知所有认识的好朋友,甚至还有一些泡过的妞,请他们明天到西湖边聚会。
第二天,西泠桥边的游船上,有数百人在聚会,男男女女,疯疯癫癫,酒喝得一塌糊涂,翁送掉的饰品无数。到了傍晚边,翁问仆人:还剩多少钱?仆答:钱已经用完了!
一个细节,暴躁性格立现。
是奢侈吗?也可以这么说。两千金,对不同的阶层,就会有不同的理解。穷人也许一辈子也赚不到,富人一天就花完了。
是豪爽吗?也可以这么说。两千金,大笔财富,但在翁的眼里,不值钱。金伤了他的脚趾头,金是外物,脚趾头连着他的心,痛啊,真痛。痛在心,痛在身,这都是外物造成的,一定要惩罚那些外物。
花光它,是最好的办法,没有了它,再也不会伤着我的脚趾头了。
翁不把钱当钱,看轻钱,不为钱所羁绊,这样的态度,还是值得欣赏的。
但花自己的钱,却并不完全是自己的事。清代王应奎的笔记《柳南随笔》卷二、续笔卷二中,也记有两则这样的奢侈,看了却忍不住要骂人。
随笔卷二:
徐汝让,是某大司空的从孙,富甲一方,挥金如粪土。
某个春日,他登塔顶,从顶上撒下数斛金片,金片随风飞扬,满城尽作金色,好事者咏“春城无处不飞金”。又曾经从洞庭山买杨梅数十筐,雨后浸到桃源的山涧里,派人不断地踩踏,杨梅殷红如血,游人争着喝山涧水。又曾经到街上买碗,因他挑三拣四得厉害,主人话说得不太好听,他一怒之下,问卖主有多少碗,就将碗全部买下,然后全部打碎,碎碗片将整条街道都堵塞。
徐做的三件事,全是拿钱不当钱,特别是踩杨梅和砸碗,简直是奢侈作死。
续笔卷二有《剃须尝米》:
顾少参之曾孙顾威明,继承有田四万八千亩,但他性格豪侈,喜欢赌博,还喜欢看戏。有一次,他召集了很多演员来演《牡丹亭传奇》,有一演杜丽娘的少年,需要剃去胡须,少年对他开玩笑:俗语说,去须一茎,偿米七石。您如果舍得出这些米,我就剃须。顾威明笑着回答:这事容易。就让另一青衣从旁边数少年剃下的胡须,一共四十三根胡须,顾立即派人取三百石白米,送到少年家。
顾少爷这样豪侈的结果是,不过四五年,所有田都卖光了,后来犯事被抓,自己吊死在监狱里。
(清王晫《今世说》卷八《汰侈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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