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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美红心花怒放,越想越美。
她甚至开始联想,等自己手中掌握的千军万马之后,必须要将龙国那些财阀富商统统抓起来。
想活命的,想少受罪的,都特么给老太太拿钱出来。
否则,统统枪毙。
“哈哈哈!有了权,我就有了钱。我不仅要做东海城的第一女霸主,我还要做龙国的第一女霸主。”郑美红瞪着突出的鼓泡眼儿,发癫般的咧嘴大笑着。
不过,激动大笑过后,郑美玉又皱着眉头,琢磨如何将二女儿夏雪送到国外。
寻死腻活这一招估计用不了了。
郑美红真的怕疼,上次为了逼着夏雪去流产。
郑美红在自己手腕上割了一刀,现在伤口刚刚愈合。
再特么割一刀,郑美红真的下不去手。
毕竟,皮是自己的,肉是自己的,血也是自己的,受疼的还是她自己。
郑美红越想越苦恼,香烟更是一根接着一根狂抽不止。
这时,高亦驼贱笑兮兮的提出了一个建议。
“城主大人,不不不,现在应该称呼您为少将大人。”
“其实,想让夏雪小姐离开东海城,去往国外,也不是什么难事。”
“只要我们用点合理的小计谋,小手段,送夏雪出国,很简单。”
听到这话,郑美红鼓泡眼儿一瞪,撇着歪嘴,冷声道:“只要不割腕,什么都可以。”
高亦驼恭顺点了点头,笑道:“绝对不是割腕。少将大人,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夏雪小姐好像有个朋友叫李成元的。此人是个富二代,对吗?”
提起李成元,郑美红心头不由窜起一股邪火。
以前郑美红没当上城主的时候,她倒是挺中意李成元的。
毕竟,李家有钱有势,在东海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至于李成元,倒也还算是恭敬孝顺,隔三差五就拎着礼物来看她郑美红。
然而,李成元不仅有严重的脚气病,还特么有精神分裂症。
这就不行了。
如果单单是脚气病啥的,郑美红倒是还可以忍受。
反正也不是她郑美红和李成元结婚过日子,不用每天被臭脚熏得吃不下饭。
可有精神病,那还结个屁婚。
万一哪天李成元发疯似的拎着菜刀一顿乱砍,她郑美红就算不被砍死,也会被活活吓死。
更主要的是,李家看似有钱,实则不过是‘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’。
家里还欠着银行上百亿。
估计就算偿还到李成元孙子的孙子那一辈,都特么还不完。
正因如此,最近几次李成元拎着礼物来夏家,郑美红二话不说的直接让仆人将其轰了出去。
用郑美红的话来说,也特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。
欠了一屁沟子债,还特么想要娶我宝贝女儿夏雪。
典型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
胸口憋着一股邪火闷气,郑美红没好气的喊道:“你提李成元那个窝囊废干吗?”
听到这话,高亦驼神秘贱笑,凑过去一番耳语。
登时,郑美红咧着一口烟熏黄牙,立即拍板决定下来。
“成!就这么办,马上把李成元给我叫过来。只要他能让小雪顺利去国外,老太太我这个少将军衔就十拿九稳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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