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札罗大步走向后帐歇息处。卫皓跟了进来:“公子,今晚……”“不用说了,我自有打算。”札罗的独断让这个把他抚育大的老人激生出十分复杂的情感。在无人处,卫皓至今以“公子”称呼这个主子。他希望这个“公子”能够光复老主子的事业,重新君临寿华城。但在内心深处,这个主人也是他在强盗窝里从小看大的孩子,他有一种对孙子般的感情,今天这样独断,他不自觉地有点伤心。
“或许他希望的是叫我城主、堡主吧。”札罗想,“要我来做这个城主,到底是我热切些,还是他热切些?”
靖歆吩咐下人:“我要静坐,今晚切勿打扰。”然后门上闩,人上床,点一盏灯,放在脚边,把真气运转七小周天,凝元神,通十二重楼,突地咬破舌头将血向自己的影子喷去。噫!那影子竟渐渐伸展,越变越长,越变越淡,终于几不可见。
靖歆将元神附在影子上,从门缝中穿了过去,沿着墙,顺着壁,经过七个转弯,从一道关紧的门缝中迅速穿了进去。门里面羿之斯端坐着;江离倚靠在几上,懒懒的;旁边是有莘不破,追问着日间的疑惑。
“还好,没有错过。”
金织的门紧闭着,隔壁石雁的门也紧闭着。这一宵的月色很美,美得有些妖异。
一条汉子在月色中慢慢走近,在这两道门的十步外停下。他的步履沉稳而轻凝。一身布袍下,掩抑着不知多少活力。
金织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破鞋,石雁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绣鞋。这么晚了,还有生意?汉子没有说话,没有敲门,只是静静地走近,突然发现墙角窝着一团脏东西,他意识到那是一个和死了没什么区别的男子。他望着绣鞋呆了一呆,转身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。
石雁的房间遮得很严,但仍漏了些春光。或许连羿之斯都不相信,那个胆敢围攻他有穷商队的大盗,此刻正坐在一个妓女的门边等着。
沙的一声,金织泼出了一盆脏水,眼睛也不看一下,便关上了门。没有泼远的一小股污水慢慢流向墙角,流到了札罗脚边。这个强盗伸出脚踏住,污水便改了一个方向,向他身边那毫无知觉的男人流去。
风很难闻……
如果当初命运的风没有转向,他札罗将是这座寿华城的第三代城主。他祖父是一个开业的英雄,他父亲是一个守城的男子,而他,只不过是一个没志气的花花公子罢了。如果他能顺利在这座城池统治下去的话,用暴力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,将会酿出腐烂的美酒和叛乱的火花。
“对于这座城堡,我师父告诉我的并不多。整个事情,还要从那场天劫说起。约一百年前,雷火星云从天外飞来,落在我们现在称为大荒原的地方上,把三百里方圆夷为平地。据说,这样的灾难每百年就会有一次。”
“那也只限于大荒原啊,离这里很远啊,少说还有百来里。关这座城堡什么事情?”
“那三百里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,但却不是受灾的全部。以那大荒原为中心,千里之内都有赤火流烟。不知什么原因,千里方圆内唯一没有受灾的,只有寿华城这块地方。”
“那我们不就很安全了?”“安全?我问你,大荒原最多的是什么?”“怪兽。天!你是说它们在天劫的时候为了避难会往这边涌!”“对了,这就是妖乱。”“那些怪兽,也没什么了不起的。”“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沉睡的怪兽。”“台侯,大荒原有没有厉害一点的怪兽?”“厉害一点的?”一直没有说话的羿之斯脸上出现一种想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。“厉害一点的没有,但是很厉害的怪兽,倒有一头。听说已经睡了几十年,每次行商,我都尽量离它活动的地方远一点。”“真有那么厉害?嘿嘿,刚好我试试拳头。”“别说你的拳头,只怕连我的箭,也射不穿它的皮毛。”羿之斯叹了一口气,“我只愿它永远不会醒来。”札罗坐在屋檐下,从袍底摸出一壶酒,一只杯子轻酌淡饮。其实,他也是一个很有雅兴的人。在这静静的夜里,陪着一个废了的男人,寂寞地看夜空。
在三十年前那个火光四起的晚上,他临死的父亲断断续续地说出了“三十年后,春,大劫,有穷之海……”等话。说的人是临终呓语,模糊不清;听的人是纨绔遭变,手足无措。所以当初他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,但这些年潜心苦思,渐渐理出一些头绪。在一块传家的龟甲佩上,很清晰地刻着毫无意义的一组年月和日期。年是今年,月在本月,日期就是两天之后。联想起亡父的话,他推想:这两三天寿华城应该会有一次大变故,而有穷之海则是这次大变故的一个关键。虽然还不知道具体的细节,但要夺回城池,完成卫皓一直向他灌输的宏愿,这很可能是一个绝好的机会。札罗寂寞地望着夜空。天上偶尔有血丝般的幻象,陪伴着暗红色的月亮。
札罗很小就离开了这座城池,这座本来属于他的城池。虽然丧失了属地家园,但当时他并不在乎,没了就没了,有什么可惜的呢?但在逃亡的过程中被冲皓抓到了三天子鄣山。十年过去了,他由一个小杂役,到一个小强盗,再到一个统一了三天子鄣山的大强盗。他以降服窫窳起家,聚集了数十个人,在冲皓的扶持下,杀了东岭的鬼王,收了西山的香娘子,放逐了南谷的假王孙,合并了三家盗贼,拢成一个大盗集团,成为臭名昭著的窫窳怪札罗。
不过,强盗始终不是札罗的志向所在。如果可以,他希望当初卫皓能够带着他逃离这是非之地,到大夏王都去,买一栋小楼,隐藏在市井之中,没事的时候,养些珍禽异兽,种种花,刻刻字。他理想中的生活远于豪杰,近于诗人。但是,命运总把他往违心的方向推。
他和窫窳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,只有他自己知道。他并不是靠武力降服了窫窳,而是靠对禽兽的熟悉取得了这头异兽的信任。这个男人,本不适合做强盗,而更适合去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,研究些花花草草,鸟兽性情。但命运逼着他去做了强盗,逼着他来抢夺这座早被他自己忘却的寿华城。
“什么时候,能做回我自己熟悉的事情,那多好啊。”
尽管那是很没出息的事情。
“我有个疑问。”羿之斯说,“你刚才说千里赤火,那我有穷——甚至商国,都将波及吗?”有莘不破听到“商国”两个字,神色一动。
“每一代商王都很厉害啊。听说百年前商王就有了化解之法。那道钦原界线和有穷之海,据说与这件事情都有些关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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