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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边几桌打麻将的小弟都聚拢过来,把叶枫包了个里三层外三层,叫嚣着要他不得好死,本就嘈杂的大堂瞬间变得比菜市场还乱。
这是混混吓唬人的常用手段,就算是警察们也常被这一招吓跑,可惜他们面对的是叶枫,不管他们如何叫嚣,他也始终神色不动。
话说,如果是以前,他就算表面不动声色,心里却必定多多少少有些忐忑。就好像之前暴揍一群学生混混的时候,还未经过实战的他,对自己的战斗力并不是那么有信心,虽然面上始终平淡如水,其实内心颇有些慌乱,直到把那些家伙揍趴下大半,那丝惊慌才消散无踪。
那一战算不上激烈,完全就是横扫,却为他稳固了信心,再经过白云茶楼的一场激烈的枪战,现在这点儿威吓就实在是小意思了。
马鼎眼睛微微眯了一眯,他虽然性子嚣张跋扈,却也是个老江湖,能混到这个份儿上,没人是白痴,很明白有些人自己得罪不起。这人穿着打扮十分古怪,行事风又似乎无所顾忌,他着实有些吃不准这家伙的来历,打算先压一压火气,等弄明白了他的底牌,再做其他计较……惹不起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惹得起就直接扔去海底喂鱼!
马鼎轻哼了一声,挥了挥手,让一干小弟闭嘴,哂笑着道:“找我打听消息?兄弟,你是混哪条道上的?”
叶枫唇角微挑,张开双臂,就像一只在拥抱天空的白色雄鹰,洒脱而浪漫:“吾名阿泰尔,来自刺客兄弟会,吾等躬耕于黑暗,却服侍于光明!”
“……”
无比中二的台词,让现场都沉寂了一下。
“干!”
马鼎觉得自己太煞笔了,居然和一个神经病玩儿这么半天,用力的挥手,“把这混蛋给老子拖下去,好好收拾收拾他!”
“是,鼎爷!”
距离最近的几个小弟,带着狠辣的笑容靠了过来。
“稍等,还有一句台词没说完呢!”
叶枫微微歪头,唇角笑意轻敛,“袖剑之下,众生平等。”
既然要装扮刺客,怎能不佩戴袖剑?
袖剑也被称隐刃,用复杂的机械装置,将短剑藏在袖子里,刺杀的时候可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。
叶枫装备的双袖剑是加强版,原本的袖剑短剑很短,只比中指长几公分,正面战斗很吃亏,而加强版袖剑却可以变成连体匕首,还可以把袖剑转换成小型弩形态,射击威力相当于小型手枪,而且是无声无息的。
除此之外,袖剑里还隐藏着一条可以用来进行钩索滑行的钩刃,既具有弹射刺杀的功能,同时还可以帮助刺客在城市丛林中更加自如的来去。
这套袖剑花费了300金,叶枫彻底成为“穷光蛋”。
言归正传。
“痴线!”
“冚家铲,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,竟敢在鼎爷的地盘找茬!”
“就是,干死这条水鱼!”
叶枫的“叫嚣”显然无法吓住几十个心狠手辣的混混,周围几十号混子听了只是冷笑着起哄。
就在两个混子带着嘲讽的笑扣向他肩膀的一瞬间,叶枫眼神一冷,两臂忽然一扬,手肘如枪般向后扎出,正扎在两各混混的胸口,顿时响起一阵清脆的骨裂声。
两个混混踉踉跄跄的退后,叶枫手腕一抖,随着轻轻的摩擦声,两柄短剑自袖中弹出,旋即身子一转,一个健步向前蹿去,与前方几个混混错身而过时,袖剑自然地拖动,在一触即分间,顺势切开了他们的手腕大动脉,顿时带起一片凄厉的哀嚎。
一个个凑上前的混子,左手死死的捂着右手手腕,鲜红的血液却顺着指缝止不住的向下流淌,溅得满地都是。
鲜红的血顺着雪白的短剑滴落,叶枫对着一帮被吓到的黑道人物道:“这只是个警告,如果再不知进退,你们下半生就要在床上渡过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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