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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0章 白话诗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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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疑是是思想的起点。任何人,如果他对其所面对、所接触的任何事物都不发生疑问,心中没有问题,也就没有思想的必要,也就不用去思想了。

某个事情为什么是这样的?它是怎样发生的?它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变化?它对我们会有怎样的影响?等等。有了这些疑问,人们才会去思考,才会对这个事物作出评判。

11月29日夜,胡适最后一次,修正了他与马裕藻、周作人、朱希祖、刘半农、钱玄同等人的《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》。这是他们准备联名向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提交的议案。

中国古代文言文一般是不用标点符号的,古代读书人首先要下“句读”的功夫。其实,古代的外国人也不用标点符号。新式标点符号,只是五六百年前出现并推广使用的“新事物”。

不用标点符号,不等于说不用断句。这个断句,是要读者自己来做的。因此,古人非常重视断句训练。《礼记?学记》记载:“一年视离经辨志”,即学生入学一年就要考核“离经辨志”的能力。所谓“离经”,是指离析经文文句,也就是断句;所谓“辨志”,是指辨解文句内容。

其实,离经和辨志是同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。标点文言文的过程就是提高阅读能力的过程。标点有误,反映出对原文的理解必定有错误。只有反复考察原文,弄懂原文的含义,才能正确地标点断句。

古人把阅读文章的断句功夫,叫作“句读(dou)”。私塾老师教授学生时,红笔断句,学生水平提高以后,不需句读,就能够通读文章。句读的基本原则就是“语绝为句,语顿为读”,即语气结束的地方为“句”,用圈来标记;没有结束的文句叫作“读”,用点来标记。所以,古人常用“可圈可点”一词,赞颂某位历史人物的功业。

我国现在通用的标点符号,是在我国古代的“句读”“圈点”等标点和符号的基础上,再引进西方国家的一些标点符号,经过百余年的使用改造融合而成的。

1840年的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,也打开了中国人的眼界。“开眼看世界”的中国人提出“师夷之长技以制夷”的主张,即学习外国的技术,以对付外国的侵略。要学习,先得了解。西洋标点便在这个时候传入中国。

清末的外交官张德彝,是我国第一个介绍西方标点符号的人。张德彝祖籍福建,同文馆英文班学生,曾先后八次出国游历,每次都留下一部以“述奇”为名的日记体裁的闻见录。同文馆是清政府为培养洋务人才而设置的一所近代外语学校。张德彝随浦安臣使团出使欧美,1868-1869年写出《再述奇》(今名《欧美环游记》),记述了他在美、英、法三国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见闻。其中有一段对西洋标点符号的叙述,是最早介绍西洋标点的文字。

在中国第一个使用新式标点符号著书立说的人,是启蒙思想家严复。严复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,也很了解中西文化的某些差异。1904年,他在所著的《英文汉话》一书中,第一次使用了一些新式标点符号,这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发展,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
而大张旗鼓地号召在社会上推广使用标点符号,是和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。

《新青年》在新文化运动中,倡导了以反对文言、提倡白话为主要内容的书面语革新运动,有不少文章、书信提到了使用标点的问题,开展了使用新式标点的讨论。在社会上,尤其是知识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1917年5月,刘半农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了《我之文字改良观》,提出了在文章中使用新式标点符号的主张。《新青年》杂志作为新文化运动的“喉舌”,自创刊之日起,一直坚持使用新式标点符号。

作为新文化运动领袖之一的胡适,对新式标点符号的创制实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在美留学期间,胡适曾先后担任《学生英文月报》《留美学生季报》等刊物的主编,同时还进行了一些学术著述。

1914至1916年他曾在日记中多次记下自己对创制新式标点符号的设想,这些日记先在友人中传阅,后来收入《藏晖室札记》。

1915年8月,胡适应《科学》杂志之约,作《论句读及文字符号》一文。“凡三昼夜始成,约一万字”,全面阐述了他对句读及文字符号的理论思考,并且进行了符号的实际创制。1918年胡适在写作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时,对这套符号进行增删改易,使之成为我国第一部国家颁行的标点符号方案的雏形。

此议案后来获得通过,作为北洋政府教育部1920年2月训令第53号公布。

新式标点符号的颁行,对方便了人们的阅读,节省读书时间,普及教育的作用意义深远。

毫无疑问,对此,胡适功不可灭。

12月17日是北大校庆纪念日,杜威演讲《大学与民治国舆论的重要》,仍由胡适担任翻译。

这一年中,胡适在白话诗创作翻译上取得不少的成绩,白话译诗有《关不住了》、《希望》,所作白话诗除了《威权》外,还有《一涵》、《送任叔永回四川》、《一颗星儿》、《我的儿子》、《乐观》、《上山》、《一颗遭劫的星》等。

胡适与文学革命的其他一些倡导者一样,不仅在理论上提倡新文学,而且也以自己的创作实践,努力做新文学的拓荒者。他作过广泛的大胆试验,而最先尝试的是白话诗。

当《新青年》最先号召文学革命的时候,它所载的文章却全是文言的。陈独秀、李大钊的议论文字,苏曼殊的创作小说,陈嘏、刘半农的翻译作品,都是文言。连胡适的《文学改良刍议》,陈独秀的《文学革命论》,虽然较为通俗,但也还都是文言。只有胡适的翻译小说和诗是白话,是《新青年》上最早发表的白话文字。

胡适尝试做白话诗,还是在美国留学,与朋友们争论文学革命的时候,就开始了。

但是,要征服诗的堡垒,谈何容易!用白话作诗,比小说戏曲不知要难多少倍!中国是一个古老的诗国,旧诗在古典文学领域是最有光彩的一环,有过许多诗的黄金时代,有无数脍炙人口的篇章。但它的形式和格律,经过长期的流传和锻炼,已经越来越严格烦琐,成了束缚创造的枷锁镣铐;在一般文人心目中,却又几乎成了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。我国的小说、戏曲等一些部门,曾经产生过许多白话作品,虽然被视为“小道”“旁门”,但有的流传很广,声誉甚高;而诗歌领域,不仅白话诗作极少,即有诗人偶尔做几首白话诗,成就也远逊于文言诗。

正因为如此,旧诗虽然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,但诗国的领地却仍然似乎神圣不可侵犯。有多少革新者,在旧诗的堡垒面前望而却步。

可胡适的决心也很大。从1916年7月起,他便宣言不再作文言诗词,决心试验作白话诗

经过四年的尝试和创作积累,胡适的白话诗居然有了好几十首,诗稿积了厚厚的一叠。1919年8月,他编成一本集子;第二年3月,便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了。这便是我国新文学初期的第一部白话诗集——《尝试集》。

翻开《尝试集》,第一编里的诗,虽然是白话做的,却多是一些“刷洗过的旧诗”,仍未摆脱五、七言诗及小令的句调格律的束缚,遗留着旧体诗词的明显瘢痕。

所以胡适自己也多次以脚喻诗,说道:“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,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,虽然一年放大一年,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。”

《尝试集》在艺术形式上,追求“诗体的解放”。但从旧营垒中过来的人,要摆脱旧形式的束缚,道路毕竟艰难,出一些“放脚鞋样”的改良体诗,也就难免了。

胡适的《尝试集》名副其实,尽管在艺术水平等方面尚属“尝试”,但其开创之功和尝试精神却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
《尝试集》出版后,“适之体”曾风靡一时。

胡适在《自序》里说:“我这本集子里的诗,不问诗的价值如何,总都可以代表这点试验的精神。这两年来,北京有我的朋友沈尹默,刘半农,周豫才,周启明,傅斯年,康白情诸位,美国有陈衡哲女士,都努力作白话诗。白话诗的试验室里的试验家渐渐多起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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