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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年前,我孤身一人在雪域转山。
深夜迷失于雪山之中,听过远近起伏的狼嚎,也遭遇过孤身的老狼。
但是,行走在雪域里,最危险的却不是狼。
而是无处不在的流浪狗。
狼有一个特性,患病就退群,可是狗不同。
人会将病狗丢弃,它们的同伴绝不会。
可想而知,这些流浪狗集结成群,无论是健康的,还是重病的,交叉感染,不断繁衍。
在很多地方,哪怕是镇子或者市集,狗远比人多。
它们在白天的时候,摇尾乞食,一旦夜幕降临,就会露出比狼群还要惊悚的獠牙。
当你和它们对视时,你一定会怀念狼眼的幽森绿光。
面对着明堂下方,丛林内外,腥赤暴戾的无数双嗜血眸子,我突然哼起了歌儿:
“GreenLightImSearchingforYou......”
绿光,我在找你呢。
吊眼男:......
他原本没有血色的脸,这时已经变得和死人一样难看。
“这些吃了死人肉的邪物,比那些疯病的野狗可厉害多了。”
“我们都快死了,不如,交交心?”我测过脸,垂眼去看旁边坐在地上的可怜人。
“知道我为什么只断你一只脚吗?”
见他不应,我也不急,继续自言自语,“你一瘸一拐跑在后头,肯定比原地坐着被它们吃得慢,对吧?”
“这些家伙跟苍蝇一样,专盯有缝的蛋——哦,是盯你这个一脑袋血的人。”
“知道为什么昨晚那么多人挂在这里,你我一路行来都没见到血肉残肢吗?因为啊,它们很难享受到大餐,所以一定会吃得干干净净,连毛都不剩。”
“话说回来,我还是挺讲究的,毕竟关乎自己的小命嘛,你多跑几步,它们多追上去咬几口,那我逃命的概率,不就多几分了嘛?”
“你今天有没有看太阳?估计是没有,不然,肯定知道出了日晕意味着什么。”
“不用半个小时,这大雨就会泼下,到时候,趁着你被一口口吃掉的时间,我往林子里一钻,它们的狗鼻子不灵了,我慢慢下山,说不定还能赶去摆地摊呢——哦,忘了问你,知道我在鬼市里摆摊吗?”
我慢慢地说着,温柔如刀,片片割掉他的心防。
“原来你是鬼市的人。”
静静地听我说完,吊眼男眼中的求生欲算是彻底消散,他茫然地念叨起来:“临出门的时候,师父就叮嘱过我,这里的鬼市不能碰。你们这些连鬼都敢坑的人,比门里那些怪物更加恐怖。”
想起一口金牙的马老板,我深以为然。
“果然,你们都是疯子!只是为了套我的话,竟然就大费周章选了这么个鬼地方!”
呵呵,你想多了。
看着他,我心中想道,嘴上却是不发一言,任他继续。
“你可能已经猜到了,没错,我是索命门的刺客,非常倒霉,这是我进门之后第一个任务。”
他也知道现在只有我能给他个痛快,要是心情一好,说不定还能给他收尸,顺便埋龙穴里,造福后代。
所以,他非常尽心地表现起来,言语中没有废话。
“这是一个私单,走的是我师父的路子,没有经过门内,所以,我知道一些。我的任务是:先给你放活血,泡活了你包裹里的牌子,再干掉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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