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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泰修忽然浅笑着,偏过脸来看着唐米。“不过很遗憾那幅画是非卖品,算是我很重要的私人收藏品吧。不如下次我影印一份送给你。”
“那……那幅画对你是有什么特别意义吗?”唐米挣扎着鼓起勇气问道,随后又万分后悔,觉得自己十分唐突。
“嗯,那幅画是我女朋友画的。”
“说起来也很有趣,我和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。那时我九岁,她更小,估计只有六七岁。我们一起在向日葵田里放风筝,风筝是她的。那时父母亲不在我身边,我自己又不会扎风筝,或许是……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越是期盼吧,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放风筝,在田里跑。”
“那天我一个人坐在田埂上看别人放风筝,发呆。她举着一只比她人还高的大风筝,跑来说要跟我一起放,我开心坏了。我们一起在田里跑,她跑跑就跑不动了,总是摔跤,我就背着她在田里跑,风筝飞得很高……”
“你知道结果怎样?结果我们跑得太远,在田里迷路了。等到大人们在向日葵田里找到我们,已经是下半夜。此后我们就再未见过面,我只知她的辱名叫小囡,她家在哪里,年龄有多大,统统不晓得。”
唐米的头越垂越低,长发遮住泪流满面的脸。
“后来我常去那片向日葵田,可我再没见到过她。想见却怎样也见不到,唉,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的真实性。呃……我的意思是说,她简直就像……就像……一张梦境中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图片,无论我醒着还是入睡,都无法分辩她是真实出现过的人……还是我为了打发寂寞童年而幻想出来的某个形象。”
“我用了很长时间,努力令自己确信她只是个虚无的想像。可是有一天,我在大学同学的素描册里看到那张速写。画里的景色,包括画里的那棵槐树,都与那片向日葵田景色全无二致。于是我找到这画的作者,也就是我的女朋友。”
唐米轻轻叹了一口气,努力以平静的声调问道:“那,她还记得你吗?”
“她不记得了,毕竟当时……她太小了吧,她连缠住风筝线的那棵槐树都不记得了。不过,我确信她就是那个小女孩,她的辱名叫囡囡,她喜欢那片向日葵田。”巴士摇晃,苏泰修一双眼睛望着远方,温柔地笑,“再说,除了她,还会是谁呢?”
“泰修啊,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两滴失散的雨水,来自同一朵云,可是在坠落的时候没有牵牢彼此的手。或许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,只是,我们都变了,彼此相遇却擦肩而过,难以辨认曾经熟悉的对方。然而我一直牢记着你还是一朵云时的样子,那时我们都是孩子。在那个孤立无援的迷路深夜,你站在大槐树下说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朋友,会一起长大,一起变老。
这些,原来你还记得。”
唐米将日记本合起来,眼眶红了。
窗外,瓢泼大雨。
又是秋天。那些树叶安静落下,铺就一张暮秋花纹的粗糙地毯。
唐米走在杨哲右边,一路上用脚尖踢着石子,活泼的石子在落叶堆里一路跌跌撞撞地蹦过去,未及多远便被落叶淹没。
“真像一出真假公主的戏。”杨哲叹息。
唐米慢吞吞地走着,什么也没说。
“你就这样放弃?”
“嗯。”
“不如我去告诉他真相?”
“不要!”唐米停下脚步,抬起眼睛盯着杨哲。
“为什么为什么?!”杨哲愤愤地踢起路边一只易拉罐,那些落叶因为受到惊扰,再度飞起又静静落下。
“不为什么。”
“神经!”杨哲转身大踏步地走,将唐米抛在身后。
唐米双手插在大衣兜里,望着杨哲的背影轻轻微笑起来:“何必呢?获知他始终存留着有关我的记忆,且与我一同期盼着重逢的来临,这就已经足够我满足了。何况任我们多么努力,也无力避免重逢时出现的任何一个失误。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对真相了如指掌,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清谁是自己曾经失散的雨水。就算我表白又能怎样?那厢新的相遇已经开始,我若重去拉他的手,她便成为他新一滴失散的雨水。我放弃,是因为他已经获得适合的幸福。”
这些话,杨哲没听见。苏泰修也不会听见。
又一片树叶落下,哗啦一声轻轻砸在唐米衣领上。唐米将身子微微前倾,那树叶自唐米肩上缓慢滑下,落入无数枯叶之中,瞬间便再分辨不出。4、目睹女巫失踪事件我总是虚度光阴。
比如这样的夏天,蒸汽在四周飘荡。哪怕是包防腐剂,也会发霉。
我决定旅行。
去年的这个时候,垦说,和我去南方吧,更热的天气里,或许人会更清醒。
天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一只狗站在屋檐下,而且,没有人知道我们会这样站多久。
雨下得很大,如果用瓢泼来形容似乎还不够,热带的对流雨,通常看起来更像天空被谁戳了个大窟窿,流量可以用来洗脸。垦在信里说她最喜欢三亚的阳光,我千里迢迢地来看,却只看到暴雨。
垦玩失踪,而且把店给关了。空荡荡地竖着招牌——垦冰品。去年垦离开以前,垦说在三亚,一年四季都会有人吃冰品。然而我大声嘲笑她的思想火花,说垦你还是留在这儿好好教书吧,教小孩子画画比调鸡尾酒有前途得多。她抱着肩笑,如果人人都像你那样喝喝海风就喂饱全家,饿的那个才有可能是我喔……
垦离开已经一年,在三亚捣鼓着伊有声有色的理想事业。而我失恋,一遍又一遍。这我已经习惯,惟一不习惯的是失恋时没有垦来陪我喝酒。那种时候,我重复性地怀念垦做的黑芝麻雪糕。红酒搭配黑芝麻雪糕与垦的嘲笑,对失恋的我来说,其实是种享受。
干脆和垦在一起好了,有时我有这样的念头。
可一回头,看见垦脸上狡黠的笑,我知道倘若某天变作垦的丈夫,一定生不如死。
垦擅长乱来,比如在红豆冰里加啤酒,烧仙糙里混合酱色大冰块,让人一不小心啃了自己的舌头。毫无疑问垦在吃吃喝喝方面是极有天分的。我是受害者,从高中一路罹难到大学毕业。七年,垦把我从玉树临风喂成嗜甜土猪。
是,嗜甜土猪,她这样形容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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