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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张掖戈壁的古老河床被明军纷踏的脚步碾过,黄沙被扬到上空,遮天蔽日。
两千余人的镇夷游兵营,兵分四司五路,三个步兵把总司各自以四步宽度的纵队,间隔十步,组成三十二步宽度的战线,余下一个披挂铠甲的骑兵把总司兵分两路,在左右翼进行掩护。
一列列军士在沙尘中埋头南进,身处军阵之中的士兵除了管队身后飘扬的背旗,视野完全被黄沙遮蔽,什么都看不见。
严阵以待的元帅军阵前令旗招展,炮兵引燃药线,被丝绸包裹的颗粒状黑火药在铜铸炮膛中勐烈燃烧,光芒与炮弹冲破硝烟,带着震耳欲聋的轰鸣低掠战场。
明军纵队中大多数士兵还来不及反应发生了什么,只听见耳边传过破裂的风声,七斤铁弹已穿过纵队间隙,在身后更远的地方砸落,随即继续跃进,最终砸落在前线五百步外,嵌进一匹粟色军马雄壮的胸口。
战马在悲鸣中倒地,四蹄不住地扑腾,直到失去所有力气。
人们无暇顾虑,元帅军阵前令旗招展,清洗炮膛、更换绸布弹药一气呵成;镇夷军阵仍在前进,两侧的步兵纵队各分出一名神器管队,将两位搭载佛朗机式无敌大将军的战车推至间隙。
营地内没有堆垒土山,元帅府千总唐通踩马鞍立在坐骑背上,两只眼睛死死盯着烟尘中逶迤而来的明军纵队,口中正喃喃自语:“你们的选锋在哪?”
战争形势瞬息万变,他也说不准谁的援军先来。
所以唐通心里有两手准备,固守待援自然是没办法的办法,固守不了就只能跑,跑不掉就是个死,但是进取一点,这终究是一场属于他的战役。
唐通心里没有太多扭捏。
一方面他已经发现自己是元帅府最舒服的那批人,他们严重缺乏中枢官僚,整个体制几乎是五代翻版,流贼追随首领、首领追随军头、军头推举将军、将军认可元帅。
元帅府的权力核心就是刘承宗的小圈子,几乎不存在文官,刘向禹身上太上皇的属性可比文官首脑重多了。
他们跟武人当政的差别仅在于刘承宗本身是秀才,比起匹夫之勇更推崇儒将,哪怕是管队,不识字就不能做。
刘承宗在河湟办了一堆乡学、书院,战场立功就送去读书,在元帅府越往高处走越没有目不识丁的莽夫。
严格来讲,元帅府只需要一种人,就两个条件,第一有文化、第二会打仗,唐通就是这种人。
而另一方面,刘承宗一不是率兽食人之辈、二不是异族世仇的蛮子,无非是说出去不太好听的叛贼,叛乱需要本钱,在唐通的角度上,刘承宗的本钱已经很足了。
他率领的这支元帅府野战千总部在装备、补给、辎重和来自上级支持上,远远超过他为朝廷领兵时的待遇。
剩下的最后一点小别扭,只不过是在元帅府的旗帜下跟老东家作战,道德上的抵触罢了,但在这沧海横流玉石俱碎之时候,何来对错?
李斯有云: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,在所自处耳。
所以此时此刻,唐通心里只有一个想法,单打独斗,取得胜利。
唐通对进击而来的明军编制一览无余,敌军显然是四个完整的把总司,每个把总司都有五个百总局。
他要找的选锋不是家丁,有些地方把家丁称作选锋,但是在编制上家丁属于杂流,跟塘骑、架梁、开路所在工兵局是平级,用时髦的话说,这俩都属于编外的支援单位。
他找的则是正规军里每部第一司。
依照明军传统的选锋法,每部第一司为选锋、每司第一局为选锋、每局第一队为选锋,他们素质最优、士气最盛、装备倾斜最重,同样也在战争中担负风险最大的使命。
唐通认为,在这种攻坚阵战中,敌军主将一定会把选锋派上用场,这正合他的心意,毕竟直接击溃两千余敌军无异于痴人说梦,但战争要义是摧坚夺气,集中优势力量击溃一个五六百人的选锋司,却不是不可能。
他的目标就藏在五路并进的大纵队里,只是沙尘遮蔽了他的眼睛,让他只能清楚看见每个纵队最前的小横队,而在那些小横队里,持盾前行的士兵无疑都是各司的选锋队。
而真正的选锋司,就藏在里面。
他本以为敌军选锋会携带重炮,万万没想到官军只是在鼓角争鸣中交迭前进,隐隐约约能看见左右两翼的步兵纵队外侧士兵都带了拒马,随后就看见两翼各推出一门重炮。
两门无敌大将军出现在百步之外,这一幕把唐通看得亡魂大冒,以至于顾不得让旗手打旗,直接从马背上跃下高呼道:“敌炮速放三次,躲避炮子!”
他对无敌大将军在野战中的应用非常熟悉,这是戚继光在蓟镇当总理时对旧制前膛大将军的佛朗机改良,属于蒙古特供版本。
过去佛朗机的构造,最大优势是射速快、最大劣势不是漏气,而是造不大。
即使是西洋炮,本身也有大概十五分之一的游隙,这个时代大部分火炮都会漏气,甚至只要漏气在可控范围内,在这个时代的材料学技术水平下不全是坏事,它能有效减少炮膛内部压力、增加填入弹药的速度。
火炮没有游隙,士兵的常备装备就要有铁锤一项,来把炮弹砸进炮膛。
佛朗机造不大,是因为它的构造并不是以炮膛来承受膛压,而是把子铳当作炮膛,射速快也是因此。
以往的大将军炮,因为使不上力气,需要几名甚至十几名士兵把炮身倾斜才能装弹,而无敌大将军的子铳比整个火炮轻多了,但问题出在它是需要人力提起来换弹的。
口径越大、装药越多,子铳的压力越大,就需要做得越大,即使最大的子铳,也就只能有个二百斤就顶天了,再重人很难提起来,射速快的优势便不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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